各农业生产服务组织:
根据《广东省2023年省级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示范镇项目实施方案》的要求,我镇制定了《石潭镇2023年省级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示范镇项目实施方案》。为做好我镇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实施工作,现公开遴选石潭镇范围内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我镇广东省2023年省级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示范镇项目,要求条件如下:
一、服务组织为运营规范、专业化水平比较高、服务能力较强的组织。
二、服务组织服务内容为水稻、玉米、番薯等粮食作物的各个生产环节(其中水稻最少要二个环节以上),服务能力1000亩以上。
三、服务组织参与作业的农业机械须安装有农机作业轨迹记录设备。
四、实施区域为清新区石潭镇。
五、实施项目的补贴要求: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款的比例不超过当地市场指导价格的40%、全托管亩均补助总额不超过130元。
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农业服务组织携带项目申报书、服务组织法人身份证和服务组织有效证件于2024年2月29日前交至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农业农村办公室(联系人:张小东,电话:0763-5622273),我镇将组织评审择优录取。
石潭镇2023年省级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示范镇项目服务主体申报书.docx